摘要

<正>今年初,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石家庄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建设一体管理,明确了管理职责分工、规划管控、申请审批、建房管理、盘活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构建起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长效机制。一、明确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农民住宅建设房地一体化管控,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实现宅基地审批与村民建房全链条“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