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蓬勃发展,向境外办学者的费用支付规模也迅速增加,已经引起各地税务机关的关注,税务机关对中外合作办学非居民税收的征管逐步从事后稽核向事前监管转移,中外合作办学税收风险日益凸显。中方办学者应在合作办学决策阶段就把税收成本纳入决策模型,向境外办学者充分解释税收政策,在谈判中争取有利的商务条件,在实施办学过程中应和税务机关保持沟通,恰当选择税收申报方式,积极应对税务风险。

  • 单位
    温州肯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