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矿业绿色发展的主体差异逐渐显现,大型矿山形成了“社会责任”基础上的“示范引领”逻辑,小型矿山形成了“准入优先”为主导的“维持治理”逻辑,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当前矿业绿色发展的治理秩序,但也给矿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构建带来了一定困扰。随着国家矿业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矿业绿色发展的行政逻辑不断强化,如何破除少数矿山企业“示范引领”逻辑的路径依赖,顺利实现国家治理基础上的“企业行为—市场机制—社会响应”机制,进而提升大多数矿山企业“维持治理”的整体水平,是当前和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应看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对于“维持治理”的主体行为构成了正向约束,对地方实践造成了政策理解上的“加码行为”,尽管短期内实现了矿业秩序向好的预期目标,但长远来看,对矿业安全和矿业法治建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通过反思国家矿业绿色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探寻矿业绿色发展的行政治理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平衡点,以丰富相关理论研究和推进中国矿业绿色发展治理水平的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