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纪检监察学兼具回应式与建构式的双重特质,既是学科理论自然生成的结果,亦是顶层设计者政策推动的结果。将纪检监察学建设成为独立一级学科,既需在外部层面处理与其他关联学科的关系,特别是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还应在内部层面科学设置二级学科,包括理论学科、法律法规学科、事实与技术学科、工作实务学科、中外纪检监察制度学科等。在纪检监察学的学科建设过程中,应补齐本科教育短板,构建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对已经开展的教学模式宜采取存续政策,而新晋高校则应严格适用学科体系标准开展教学;深化推进“地—校—企”合作共建水平,明确各方力量的角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