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时代的作品五花八门,网络链接使作品能够实现自由共享,使信息得到高效率传播,因此,链接服务在网络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型版权侵权现象,深度链接就是其中一项颇具代表性的问题。深度链接作为大数据时代的产物,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损害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得著作权人、网络用户、链接服务提供者三者之间利益冲突日渐激化,因此,需要对深度链接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