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三条关键路径,缩小征地范围、增加征地补偿和规范征地程序,因与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改革目标相契合,而具有天然的正当性。然而,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显著依赖以土地征收为基础的土地财政,以及农村集体及其成员对土地征收亦存在有条件的隐性依赖的情况下,三条路径之间的自洽性不足,导致征地制度改革在地方层面的推进面临“三元悖论”的冲击:同时缩小征地范围和增加征地补偿,程序失范的可能性会上升;同时缩小征地范围和规范征地程序,增加补偿的积极性被扼制;同时增加征地补偿和规范征地程序,缩小范围的主动性难产生。由此,相互排挤的三条路径有可能转变为地方政府土地征收实践的硬约束,诱发新的异化行为。只有科学定位土地征收在新时代城乡发展中的功能,系统审视蕴含于征地制度运行中的中央与地方、行政与市场、国家与社会三对关系,通过合理调节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征地中的权责分配,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倒逼激励相关主体参与改革,以及有效提升广大农民在征地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才有可能破解该悖论,避免征地制度改革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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