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就粤港澳三地现行的地表水和海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梳理出三地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水环境指标因子设置以及主要指标因子限值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港澳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总体对应广东地表水Ⅱ类和Ⅳ类水标准,说明港澳的水环境按使用功能总体区分为生态保护类用水和景观、工业用水;粤港海水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差异较大,无明显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