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6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收录的第二篇文献题为《路德是施特劳斯和费尔巴哈的仲裁人》,如果参照这篇文献的提问方式,并依此重新理解1814年发生在德国的那一场关于制定统一民法典的论争,那么,马克思可以作为蒂堡和萨维尼的仲裁人。马克思在批判蒂堡、黑格尔立场与胡果、萨维尼立场的过程中,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思想依据来仲裁蒂堡阵营与萨维尼阵营之争,同时也在仲裁这场论争的过程中,为历史唯物主义及其法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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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