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通说主张违法性认识不要说,认为犯罪的成立不需要具备违法性认识。现行刑法经过了一系列调整,并增加了大量的法定犯条款,相应地对违法性认识不要说造成了冲击。无论是从逻辑推理层面,亦或是人权保障等层面来看,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已经无法适应刑法理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反,对违法性认识必要说的提倡,更符合时代的需要,对责任主义贯彻有着重要意义,既符合轻刑化的理念同时也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违法性认识必要说在适用时应以"行为人为主、兼顾一般人"进行判断,当客观上存在影响知法的障碍或者存在主观疑虑时但行为人已尽了自己最大努力,就应当对其予以出罪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