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法律服务业是符合国家战略性产业规划的业态形式。法律服务业的政策倾向性与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可观,全面依法治国的思维下法律服务业获得全社会尊重,为法律服务业的持续创新提供了新的空间。互联网法律服务业是法律服务业的创新形态,彰显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前景。同时互联网法律服务业面临着国家立法不完善、信任缺失、质量不齐等问题,根据现实需求、技术诚信、持续创新提高互联网法律服务质量与效益便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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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