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一体化”审批模式符合“多阶段行政行为”理论特征,该模式下审批流程的重新构建,使各部门行政行为间关系发生变化,对行政法改革提出新课题。本文通过对违法性继承和行政行为可诉性等行政行为法律问题分析,提出可在立法中对多阶段行政行为生效节点进行判定、对先行行政行为瑕疵属性进行释义规范,为多阶段行政行为下违法性继承理论的应用提供参考。

  • 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