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的制度协调

作者:刘少杰
来源:天津社会科学, 2007, (03): 44-48.
DOI:10.16240/j.cnki.1002-3976.2007.03.009

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化解社会矛盾,而社会矛盾的本质与根源是制度矛盾。只有从制度关系着眼才能明确把握社会矛盾的发生与演化,也只有从协调制度关系并且用制度安排来协调社会矛盾,才能从根本上形成持续稳定的社会秩序。当代中国社会中的理性化的正式制度同感性化的非正式制度之间的矛盾,是广泛存在并且难以协调和化解的社会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既要重视作为文化传统存在的各种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也要借鉴中国古代社会以感性化方式实现制度协调、社会稳定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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