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林法[2019] 75号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动态调整和机构改革,经研究,对原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的通知》(林法[2017] 84号)作如下修改:新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