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制度主义的视角下,以理性经济人作为法官人性预设,以制度行动者作为法官角色定位,能够揭示真实世界中的法官行为;结合中国制度语境的本土特征,则可构建针对中国法官决策行为的"效用函数"。在这一效用函数中,错案风险和绩效考核构成了影响法官效用的基本变量。在效用导向的制度激励下,法官将做出趋利避害的策略行为,导致决策行为的偏差。为此,应强化司法裁判说理,优化法官决策环境,确立正确的制度激励,从而对法官决策的行为偏差进行防范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