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彭诚信在其《现代权利理论研究:基于"意志理论"与"利益理论"的评析》一书中提出的程序性权利观,是对以意志理论和利益理论为代表的现代权利理论深刻反思的结果。这一新型权利理论具有从实体性关涉到程序性关涉的研究视角与范式转换的重大意义,解决了现代权利理论难以拓展解释公法权利现象和权利在立法、司法及执法环节中的不同样态的问题。程序性权利观也存在一些缺憾,尤其是无法摆脱对权利实体性问题的追问,在实践中呈现为一种综合意志理论和利益理论的尝试,却事实上无法弥合两者之间的深层哲学裂痕。因此,程序性权利观或许无法完成其超越现代权利理论的历史使命。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