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很多上市公司实行,许多民营企业甚至合资企业也在逐步引进股权激励制度。但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缺乏长久性,维护制度实施的法律不完善,易引发道德风险,行政性的人才选拔制度存在弊端。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通过建立长久有效股权激励制度和市场性人才选拔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外部监督等对策加以改进。

  • 单位
    延边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