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惠莞高速公路自管模式改革试点实践

作者:章效炎; 赖斌强; 陈亚运
来源:中国公路, 2020, (03): 58-59.
DOI:10.13468/j.cnki.chw.2020.03.024

摘要

<正>自管模式是指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统一负责项目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和监理工作。自交通运输部提出公路建设3种模式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地方开展了相关改革试点,广东省依托河惠莞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了自管模式试点,采取了招标监理团队实施自管这一方式,让自管模式的实施有了新突破,积累了新经验。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出台《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提出了改革工程监理制及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按照改革工程监理制的相关要求,由项目法人根据项目的投资类型及建设管理模式自主决定工程监理的实现形式。为全面落实公路建设工程监理制及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明确在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项目具体实施监理自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