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巩固男女关系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人口流动范围增大,跨国婚姻日益增加,跨国婚姻相关法律问题亦变得多元而复杂。我国当前的涉外婚姻法律冲突规范暴露出滞后性的弊端,存在实质要件连结点欠缺、立法过于笼统且司法解释不完善以及法律适用与公序良俗相冲突等问题。应在反思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域外经验,通过完善结婚实质要件连接点、改进法律用语、补充相关法律解释以及增加对特殊婚姻形式的规定等手段,对我国涉外婚姻冲突规范进行调整,充分发挥适用法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