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宇宙具备专有的社会生产方式、可靠的社会关系纽带、独立的社会本体属性以及“超拟像”社会类型,本质上是社会的新型样态。领域法是疏导元宇宙越轨风险、失序风险、信用风险的良策。元宇宙中出现的法律关系、与其他元宇宙的链接、对现实社会的影响,都可通过社会连带观念进行化解。法治促进了元宇宙的社会本位,昭示了法治治理的品格。元宇宙法治运行有其边界,在承认元宇宙主体地位、赋权自治规则效力、保护元宇宙基础设施的前提下,无须过度干预元宇宙的自生自发秩序。对于元宇宙的结构性风险,法治可通过调控式、规制式、平衡式的三维路径适度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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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