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音乐教育史,作为北京师范大学音乐教育史的早期阶段,对研究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史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校在民国建立后才有音乐(美育)和军乐(体育)教育,但1916年后却超乎寻常的重视起音乐教育(美育),不仅课内有音乐选修课、必修课,且课外音乐教育活动更加丰富,不仅在音乐内容方面是“中外”音乐教育齐发,还创办有面向社会的“音乐学校”,几近专业音乐教育。这既是浙江两级师范之优级师范美育办学经验的延续,也是曾志忞、冯孝思等创办的“中西音乐会”教育经验的发展。美育主要推动者是校长陈宝泉和专职音乐教师冯孝思(曾志忞的弟子)。1922年冯孝思还研制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音乐课程标准,这也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高师公共音乐教育之音乐课程标准,后还出版教材《新声乐》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