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提出将施工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范围。陕西省为适应"营改增"政策,出台《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税依据调整办法》。本文以《调整办法》为基础,通过工程实例,对比分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前后工程造价变化。分析得出,"营改增"后主要工程单价有增有减,工程总造价相比有所上升,增幅不超过5%,总投资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