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前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刹住佛道教商业化现象及其"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歪风,坚持宗教场所非营利性质,并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借宗教名义谋取利益。这个文件的下发无疑是及时的,也是十分有必要的!这对于保证宗教的健康传承与发展,杜绝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意义重大。对此,部分基督教内的同工同道似乎十分庆幸,认为宗教商业化问题既然指名佛道教,就与基督教无关!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或者说我们可以高枕无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