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行程序中异议权的规定,旨在制约和纠正违法不当执行行为,保护和实现相关方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大量异议权滥用行为造成权利救济的失衡,极大拖延了执行进程,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滥用异议权因其外表合法而长期存在难以根治,甄别并规制执行异议权的滥用,引导相关方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已成为当前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面临的重要课题。文章对该问题作了法理实证性研究,并提出规制异议权滥用的合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