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编辑同志:作为一名从外地来广东东莞奋斗多年的劳动者,我一直希望有个属于自己的家。2019年12月1日,我与业主李先生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打算购买一处房产。我们签订的合同约定:我以人民币250万元的总价购买广东东莞市某房产。在签署合同后,我依约支付了定金和首期款。按照合同约定,在银行提前还贷完毕后,业主李先生应当联系抵押银行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不过,令人惊讶的是,李先生听说近期房价上涨,心有不甘,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到后期他则直接表态坚决不卖,并表示要退还款项,赔偿20万元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为此,我心急如焚。面对日益上涨的房价,即使得到20万元赔偿金,也已经难以购买同等户型的房屋。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