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科学性、完善性、可操作性,直接关系高校资助育人机制功能能否最大化,关系到能否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平等。本文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着认定程序不规范,量化标准存争议;认定方法缺乏科学性,过程缺乏监督机制;认定主体诚信意识缺失;认定过程缺乏心理健康教育四个问题出发,分析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议:①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认定标准;②制定科学和监督并存的认定机制;③坚持资助育人相辅相成的理念;④培养一支专业化的队伍。

  • 单位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