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通过为2020年后全球气候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际社会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示"没有美国"的全球气候治理在继续向前发展。鉴于美国在全球气候政治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其退出《巴黎协定》无疑对全球气候治理结构产生深远影响,促使全球气候治理的领导结构、谈判结构、行为体结构、制度结构以及观念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这些变化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正在迈进一个全新的3.0时代。鉴于此,中国有必要做好以下应对:与欧盟合作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将"共区原则"落到实处,加强与非国家行为体的战略合作,推动《公约》内外气候制度的整合以及强化"棘轮"机制理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