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发[2021]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推进品牌建设,深化质量强市,进一步激发全市各类组织和个人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各行各业的质量竞争力,根据《南京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20]3号),经市质量发展委员会评定,决定授予下列单位和个人市长质量奖,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