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政办发[2018]6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2月4日陕西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