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破产法设有偏颇清偿撤销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平等受偿。本文就公司债券清偿是否符合偏颇清偿撤销的构成要件进行讨论,提出借鉴美国破产法有关金融合约安全港规则,排除公司债券享有破产清偿优先权,最后提出公司债券清偿在适用偏颇清偿撤销时,应注意建立管理人直接追索机制并重视善意持有人的保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