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有效且成本合理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是乡村建设的关键命题。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品主要采取项目制的供给方式,表现出“制度内自上而下”的行政理性特征,而这难以克服农民不合作的治理难题,陷入公共品供给的“最后一公里”困境。基于此,地方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制度激励,将公共品供给中的“预算外协商成本”包干给受益农户,生成了“民主包干制”,塑造了制度内与制度外协同供给的制度安排。通过构建村社责任共同体与公共利益的再造机制、村庄内生性资源的激活机制、协商民主下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机制,“民主包干制”得以将公共品供给中外溢的协商成本内部化,厘清了国家与农民的责任边界,有效承接公共财政资源,提高了公共品供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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