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基本案情何某系某卫生院员工。2018年10月26日,何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何某住院休养期间,某卫生院与何某签订了清退协议,双方约定由某卫生院为何某申报工伤,何某自愿放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18年12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何某受伤为工伤。2019年5月28日,何某被评定为九级伤残。2019年7月10日,某卫生院、何某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签订了《5-10级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书》,约定由某卫生院向何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后,某卫生院以早已与何某达成协议为由,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何某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由某卫生院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