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邵氏"水浒"电影与20世纪90年代的香港"水浒"电影同为香港电影艺术家对小说《水浒传》的影像再创作,二者既有相似之处,又存在明显的差异。二者均对原著情节进行了幅度较大的改易,彰显了原著中"义"之主题的正面精神价值,并体现出类型电影的鲜明特征。与此同时,邵氏"水浒"影片鲜明地投射出影片导演的创作主体意识,20世纪90年代的香港"水浒"影片则在这方面付之阙如;前者注重细腻展示武术动作,后者则注重以镜头的快速剪切来强化影片的视觉冲击力。二者之间的差异性既与影片导演自身的创作取向息息相关,也和当时香港电影创作技法的革新、商业意识的强化紧密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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