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以“河长制”为代表的“某长制”生态治理模式逐渐向其他自然资源领域推广,成为我国生态治理的主导模式。传统治理模式失能、对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有益借鉴和地方政府政绩增长的现实诉求是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因素。对安徽省宣城市河长制和林长制的实践进行分析发现,“某长制”生态治理模式具有行政成本低、治理成效显现快等优势,但可能会出现形式主义滋生、体制机制不兼容和社会参与不够等风险。因此,为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在借鉴经验时要注重资源特性,避免简单复制;在行政主导之下,注重市场、社会的参与,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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