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治安治理需要以及制度环境的变化,中国辅警从无到有,逐渐从治安联防队中分化出来,成为一支专职警务辅助力量,其性质由群防群治力量成为专职专业人员。中国的辅警产生、壮大以及被行政吸纳成为体制力量,满足了治理需要与制度体系要求,具有一定合法性基础。辅警与警察一体嵌入国家治理过程之中,既与中国传统的集权简约治理逻辑暗合,又与1949年以来政法体制的生发同轨,是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生动实践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