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莞一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3名被告人,共同向原告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75万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22万元,律师费244400元、保险费55286.4元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