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之司法痼疾推动失信行为追责路径突破,信用责任立法逐步建构失信治理连带责任制度。但是当前突破失信惩戒对象的连带责任方式,缺失体系性的理论支撑和完善的适用规则。实践中惩戒依据错位之激进做法使得制度有"连坐"异化之嫌。唯有从执行利益继受行为妨害司法公信关系出发,以债权相对性和执行力扩张理论深入思辩,完善连带惩戒适用规则,才能落实和推进失信治理连带责任制度,进而实现全面破解执行难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