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提升规划科学性与合法性的内在要求,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民主逻辑体现为城市规划的政策属性对空间利益的权威分配,公众作为空间利益的相关者需要参与到规划过程中来。当前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已经实现了正式化和制度化,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参与难以影响规划的有效性的困境。在社会治理转型背景下,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需要从工具理性转向平衡理性,即从制度、机制和技术三个方面构建推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行动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