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88年6月6日至10日,在改革开放10周年之际,由吉林大学法律系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发起的全国"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以下简称"1988年长春会议")在长春召开。迎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法学家们围绕着如何构造一个与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学理论体系,进行了大胆探索。与会者达成了"法学应该是权利之学"、"以权利义务为基本范畴对法学进行重构"等共识,并掀起了一场法学的思想解放运动。时隔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