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伴随经济金融发展,金融危机的诱因和表现形式日趋复杂、传染性和破坏力越来越强,金融危机救助的主体、客体、政策工具也不断发展。由于金融危机救助行为属于公共产品供给范畴,理应由担负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职能的政府部门实施。同时,实施金融危机救助的部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几乎能无成本地、源源不断地创造或获取流动性;二是能与金融监管部门实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