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留养亲制度自北魏成为定制以来,一直被唐、宋、元、明、清历代所沿用,它的伦理基础是根源于儒家的“孝”文化。在古代以宗法为核心的封建君主的统治,对孝是非常推崇的,因为家族是封建制度统治的根基。通过留养制度,缓和了国家刑罚权和封建礼法的矛盾,体现了礼法结合的法律特色,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伦理道德在社会构造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