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入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以我国法律制度为基础,对都市圈的内涵进行了辨析,认为都市圈具有4个方面的属性。其次,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总结提出我国都市圈发展呈现6个方面的独特性。最后,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应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构架基于功能联系的空间形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要素配置、基于资源禀赋差异互补的产业空间重构、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制定合理政策措施,着力培育现代化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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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