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确立了以权责清单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厘清权责清单与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关系是落实该重大决策部署的基础和前提。权责清单与机构编制法定化在生成逻辑、性质定位、制度功能与外在形式上存在共通性,具体表现为:选定权责清单作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方式源于权责清单政务公开功能的路径依赖;权责清单与机构编制法定化都是限于政府组织内部以及基于政府组织机体法治化发展而作出的自我规制努力;这种自我规制努力是寻求行政活动良态化以及追求良善治理的努力;机构编制法定化涉及的职权职责、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及追责情形皆可通过权责清单予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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