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已经完成了由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向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的转变,作为自由贸易港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管制度也面临着全面的完善和升级。从监管的理念上,应从管控转向协商,从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转向全程监管。从监管制度体系上,建立以预防式的事前监管和纠错式的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纵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以守住风险防控的底线。从监管机制上,建立以政府监管为支撑、以业界自律和第三方监管为基础的多元监管机制,在满足风险防控要求的同时,兼顾满足自由贸易港效率的要求。此外,以风险的不确定性程度为依据的分类监管也应当在自由贸易港监管中获得重视,风险不确定性程度不同,应对风险的监管措施和手段也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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