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权法草案》几经修改后,物权法规定国家所有权及集体所有权的立法模式基本确定,然而三种所有权的确定与市场主体之间平等性的冲突并没有得到解决。我国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应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但在立法中不能被既有的体制所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