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代戏曲、散曲都有数量不菲的审丑作品,而审丑元素在两种体式中体现出共生性。首先,戏曲、散曲拥有高度重合的审丑对象,包括丑陋之人、丑陋动物、丑陋品行。其次,戏曲、散曲在审丑的艺术风格、修辞手法、品格趣味、思想寓意等方面也体现出共生性。戏曲、散曲的审丑共生,具有三个方面的文化意义:实现审丑元素在戏剧、韵文体式的跨越与融合,促进文学手法与文学体系的丰富和发展,呈现戏曲、散曲融通的体式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