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先权在参与分配程序中的困境与出路

作者:衡阳; 黄建东
来源:人民司法, 2021, (16): 98-100.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1.16.008

摘要

<正>2001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首次赋予税收以优先权。在非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及特定情形下的担保物权就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有别于破产程序中税款债权与别除权清偿顺位的规定。不可否认,税收优先权制度的建立,引发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税务机关和民事个体间的清偿顺位矛盾,在本就执行困难的基础上增加了当事人的分配异议,于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价值判断与利益计算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