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大国,立小组”是党在长期治国理政实践中形成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司法领域,成立领导小组是法院党组贯彻执行上级任务的重要组织方式。目前,对法院领导小组的既有研究,注意到了政治势能对专项工作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忽视了物质激励的影响,法院领导小组的丰富运行样态未能得到充分揭示。多任务环境下的法院党组会根据“政治势能+物质激励”释放的任务重要性信号调配资源,分流任务。法院领导小组因之呈现出一种“虚实并存”的运行样态。在同一法院内部,有的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地将专项任务贯彻落实,有的却很少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有的则处于以上两端之间。物质激励对领导小组运行的影响较为显著,政治势能起到基础作用。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可考虑推动法院领导小组规范运行,设计科学合理的物质激励,并注重通过价值引领满足法院干警内在激励需求。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