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针对大学教师的学术评价机构主要有大学的学术评价机构、政府的学术评价机构、民间的学术评价机构。大学的评议会、教授会等发挥着学术评价方面的领导作用。北洋政府计划设立学术评定委员会和学术审定会,但并没有具体实施;国民政府教育部成立的学术审议委员会成为全国最高的学术审议机关。民间的学术评价机构以中国科学社为代表,设立科学奖励基金,成立了评选组织。民国时期针对大学教师的学术评价方法主要是同行评议,该方法在专家的遴选标准和遴选方法、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流程上不断完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民国时期大学教师的学术评价可以在建立第三方评价组织、重视学术作品的原创性、注意评价结果的反馈、加强同行评议的管控等方面为当今提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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