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22〕510号南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南安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南政文〔2022〕3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南安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核减批次用地2.0110公顷。核定征收南安市罗东镇罗溪村水田0.9232公顷、旱地0.306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