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目的: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的背景下,探索自然保护地事权清单背后的理论逻辑和判定方法,为协调自然保护地管理过程中的发展与保护、中央和地方两类重要关系提供参考。研究方法:从公共物品供给、效率公平兼顾原则和政府纵向间约束机制三类理论出发,通过政策文本分析方法,明确了自然保护地委托代理机制和权责。研究结果:(1)自然保护地委托代理机制面临治理对象复杂、治理范围难界定、利益主体多元的三重特殊性。(2)兼顾效率、公平和稳定原则,按照“职责判断—效率评估—公平界定—风险衡量”4阶段的事权判定流程,可实现了事权的清晰划分。(3)形成涵盖中央事权58项,共同事权75项,地方事权39项的自然保护地委托代理的事权清单。研究结论:充分考虑自然保护地的本质特征、功能价值与治理难点,明确各类公共物品供给职责,规避民众统治风险和地方代理风险,实现效率最优决策和治理公平,是自然保护地委托代理机制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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